11日,上海期貨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下稱能源中心)正式發布了《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章程》、《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規則》以及11個相關業務細則。
原油期貨是證監會批準的首個境內特定品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可以依法參與原油期貨交易,其整體方案的基本框架是“國際平臺、凈價交易、保稅交割、人民幣計價”。根據我國期貨市場實際運行情況和擴大對外開放的探索步驟,原油期貨旨在建立一套既符合我國期貨市場監管制度要求,又吸收國際市場通行慣例的規則體系,逐步形成并建立市場化、多層次的規則體系,服務石油產業市場化改革,為境內外石油產業鏈企業、各類投資者提供風險管理的工具。
據介紹,能源中心在業務規則制定過程中,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為準繩,力爭建設一個開放型的國際能源衍生品交易平臺。原油期貨在國務院相關部委政策的支持下,落實境內外資金進出方式,實現境內市場與全球市場的融通。一是充分利用人民幣跨境使用、外匯管理等金融創新政策,原油期貨以人民幣計價,接受外匯作為保證金使用;二是為境外投資者提供了直接和間接的交易方式,方便境外投資者參與原油期貨交易;三是明確能源中心的中央對手方地位,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上期所有關人士表示,下一階段,能源中心將按照業務規則積極穩妥地完成各項上市準備工作,爭取年內推出原油期貨。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