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要舍小利顧大義,使企業輕裝上陣,創造條件形成競爭新優勢。
2015年10月,中央下發了《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電改累計降用電成本超1800億
新一輪電改已滿兩年。自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來,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和積極成效。
價格方面,電改的推進已為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實惠。去年,我國通過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輸配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化交易、取消中小化肥優惠電價、完善基本電價執行方式等,大幅降低電價,全年累計減少工商企業用電支出1000億元以上。2015年以來,我國已累計降低用電成本1800億元以上。
國家能源局在近期召開的全國電力體制改革座談會上透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明顯擴大,2016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突破1萬億千瓦時,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9%。
輸配電價改革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自2014年我國首次在深圳市啟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以來,試點逐步擴圍,初步建立了科學、規范、透明的電網輸配電價監管框架體系。國家發改委電力體制改革專家咨詢組專家、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對第一財經表示,通過理順和明確獨立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建立健全市場化的電力價格機制,有利于還原電力商品屬性,實現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不斷擴大。能源局公開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突破1萬億千瓦時,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9%。
配售電業務方面,全國注冊成立的售電公司已有約6400家,首批105個增量配電項目開展改革試點,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
電力體制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的同時,也面臨著空前挑戰。多位接受第一財經采訪的業內專家表示,電改不等同于一味降價。曾鳴認為,電價升或降,應當是市場各參與主體在該價格機制下博弈的結果。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電力市場不斷出現電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電力需求出現了過剩。而在電力出現較大過剩的前提下,不斷降低市場交易電價導致電改效果得不到驗證。
此外,曾鳴表示,電改中還存在新增配網如何定位、電源企業拉專線等問題。
針對近期電改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上述能源局座談會指出,下一步加快電力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主要是“四個有序加快、四個規范、四個加強”:有序加快放開發用電計劃、配售電業務、競爭性電價以及交易機構交易業務范圍;加快規范輸配電價、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計劃、自備電廠、局域網和增量配網;加強電力交易機構建設、電力行業綜合監管、電力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電力市場信息共享。
油氣改革方案兩會后出臺
電力領域之后,“破壟斷”之風也同時逼近了石油天然氣領域。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國務院已經審議研究過一次《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此后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按照要求再次進行一些修改、補充、完善,已經第二次上報,預計兩會后不久就可以出臺。
福建省作為我國首個天然氣市場化改革試點,近期發布優化天然氣價格機制的通知,天然氣市場化再進一步。
福建明確按照城市燃氣公司和用戶共同承擔消化上游購氣成本上漲的原則,及時聯動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當門站銷售價格上調時,由城市燃氣公司自行消化不低于20%,終端用戶承擔不超過80%;當門站銷售價格下調時,全額向終端用戶傳導。
此外,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對年初已上調的門站銷售價格,按照城市燃氣公司消化不低于20%(0.078元/方)、終端用戶承擔不超過80%(0.311元/方)的原則,重新進行調整疏導,相應下調居民、非居民銷售價格。
卓創資訊分析師國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此次福建的改革是繼各項指導政策出臺后的具體實施舉措——不再只是針對上游和下游環節,將中游管輸,特別是地方燃氣納入整個天然氣市場,承擔部分天然氣價格變動的影響,在一定范圍內緩解了天然氣價格變動給下游用戶帶來的負擔,將有利于目前我國天然氣利用的大力推行。
近年來中央督促各地要下大力氣促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和大氣污染防治,其中環京津地區的河南、山東、河北、山西等省今年都將有大量“煤改氣”的強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