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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yī)用皮膚減張縫合器產(chǎn)品說明:
                            
[產(chǎn)品名稱]醫(yī)用皮膚減張縫合器
[商品名]
[型號] I型、I型、型、IV型
[規(guī)格] 1.5cm、 2.5cm、 3.0cm、 4.0cm、 5.0cm、 6.0cm、 7.0cm、 8.0cm、 9.0cm、 9.5cm、 10.0cm、 11.0cm、 12.0cm.
13.0cm、14.0cm、 15.0cm、 15.5cm、 16.0cm、 17.0cm、 18.0cm、 18.5cm、 20.0cm、 21.0cm、 21.5cm、 23.0cm、 25.0cm、
27.0cm、28.0cm、 30.0cm、 32.0cm、 34.0cm、 36.0cm、 38.0cm、 40.0cm、 45.0cm、 50.0cm。
[產(chǎn)品性能、主要結構組成]本產(chǎn)品由醫(yī) 用膠粘帶和連接兩側膠粘帶的自鎖器組成;自鎖器由基帶、鎖扣、棘條組成。產(chǎn)品經(jīng)環(huán)氧乙烷滅菌,無菌。
[適用范圍]本產(chǎn)品適用于外科手術傷口和創(chuàng)傷傷口(直線和大致為直線形狀)的閉臺。

[使用方法說明]
一、準備:
確認傷口皮下各層嚴密縫合、止血、無死腔;用酒精清除傷口皮膚表面油脂,剃除過長體毛;將產(chǎn)品從滅菌包裝取出,除去膠粘帶上的
保護紙,去保護紙后, 縫合器膠粘面應
避免被手或傷口血漬污染。
二、縫合:
1.對合傷口:沿長軸牽拉傷口,使傷口趨直、傷口皮緣處于對合狀態(tài)。
2.縫合固定:將縫合器中間的開放面正對傷口, 對稱的粘貼到傷口兩側的皮膚表面,輕壓兩側膠粘帶表面以保證與皮膚緊密粘合;使傷
口兩側皮緣在縫合器的開放面內保持合攏狀態(tài)。
3.調節(jié)縫合力:向外逐步(齒)拉力棘條,使傷口兩側皮緣向中間靠攏,并確認兩側皮緣互相緊密對合;停止外拉,即自動鎖定此時所
施加的縫合力;在術中和術后,醫(yī)生可根據(jù)皮緣對合情況反復外拉棘條,適度增加所需的縫合張力。當傷口兩側皮緣完成緊密對合后,縫合
器中間開放面的寬度通常保留在0.5-1厘米左右,開放面主要供醫(yī)生觀察傷口和實施傷口換藥等操作。
4.對整皮緣:通過縫合器中間的開放面,可對部分內翻或外翻的皮緣進行適當?shù)男拚?使傷口皮緣對合整齊。
三、術后觀察:
1.術后可用消毒紗布或透氣敷料覆蓋保護傷口。
2.術后通過縫合器中間的開放面,可直接觀察傷口愈合情況,可直接進行傷口清潔、引流、 換藥等操作處理。
四、拆除:
1拆除方式:沿傷口皮膚表面垂直的方向輕輕揭去。
2.拆除時間:在術后7-14天(或醫(yī)生根據(jù)傷口部位和愈合情況決定)可以直接拆除醫(yī)用皮膚表面縫合器。
[注意事項、警以及提示的內容]
1.選用規(guī)格長度應略大于傷口實際長度。
2.嚴禁使用包裝破損或超過滅菌有效期的產(chǎn)品。
3.縫合前應確認傷口止血、無死腔,避免傷口感染。
4.產(chǎn)品去保護紙后,應注意避免手或傷口血漬污染膠粘帶的膠粘面,否則將會降低與皮膚表面的粘貼力。
5.縫合棘條只能被逐齒縮短,因此,縫合張力調節(jié)只能逐步的增加到所需大小,不能被反向減小。
6.肌膚組織有缺損時, 縫合張力較大,在皮膚粘貼面可能出現(xiàn)張力性水泡,建議分次逐步增加縫合張力;皮膚組織缺損過大應慎用本產(chǎn)
品。
7.產(chǎn)品為一次性使用,嚴禁重復使用,用后銷毀。
8.對膠粘帶材料過敏者慎用本產(chǎn)品。
9.長時間粘貼若有不適,請咨詢醫(yī)生。
